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將聯合舉行發佈會。發佈《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抗癌食物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意見指出,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從重處罰。(10月25日中國新聞網)
  兒童的命運是社會一面鏡子,讓天真無邪的兒童受到性侵害,不僅是個人和家庭的悲劇,更是社會的恥辱。近年來,兒童遭到性侵害的案件數量明顯增多,並呈現出被害人年齡低齡化、受害次數高頻化的發展態勢,更令公眾義憤填膺的是犯罪人群已從普通百姓蔓延到國家工作人員、人民教師,這已向我國神聖的法律發出挑戰信號,是化療飲食到了我國法律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亮“殺手鐧”的時候了。
  毋庸置疑,這次《意見》的發佈對於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具有極強的操作性與針對性,意見強化了辦案機關及時立案和收集、固定證據職責,重點明確了姦淫幼女等性侵害犯罪的認定原則,尤其是“對於以金錢財物等方式抗癌食物引誘幼女與自己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論處”為嫖宿幼女罪畫上終止符,實在令人拍手稱贊。
  但是,法律的完善、處罰的加重就能解除公眾的焦慮,讓室內設計孩子們遠離性傷害,快樂健康的成長嗎?讓法律在實施中彰顯其作用只靠制度的完善遠遠不夠,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如果沒有遵守執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紙空文。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置法律於不顧或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領域、單位和部門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有法不依的現象依然屢見不鮮,這直接影響了社會公平正義,降低了法律的權威。筆者認為,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實保障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才是遏制未成年人性侵害行為的根本所在。
  文/李蕊  (原標題:對性侵未設計裝潢成年人亮“殺手鐧”能否解除公眾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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